京朝卫医罚〔2024〕0409号
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
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
2024-04-10 00:00:00
警告、罚款15000元
信用中国
朝(一)消行罚决字〔2023〕第000280号
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
消防安全标志配置、设置不符合标准;消防设施、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
2023-06-14 00:00:00
2023年5月8日,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朝外大街227号1幢的北京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,发现该医院 四层住院部无光源型疏散指示标识;同时发现该医院四层住院部4处常闭式防火 门顺序器损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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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朝市监处罚〔2023〕439号
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第七条第(六)项
2023-05-12 00:00:00
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并决定处罚如下:罚款:21000元;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京朝市监处罚〔2021〕6988号
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(2015)第十六条第一款第(一)项
2021-12-08 00:00:00
因当事人发布广告无广告费用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: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,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,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,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,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,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,处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,可以吊销营业执照,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、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;”第(一)项“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的;”及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依据《广告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予以处罚,对情节严重,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、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。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,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万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;医疗广告内容涉及虚假的,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科根据需要汇通卫生行政部门、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。”之规定,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:处以罚款100000元。罚款:130000元;
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京朝卫医罚〔2021〕0495号
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
未按规定填写、保管病历资料,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
2021-07-13 00:00:00
警告、罚款10000元
信用中国
京海市监工罚(2020)488号
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
2020-12-01 00:00:00
罚款34357.08元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京水监罚字【2019】第75号
北京市水务局
经查实,2019年2月28日,北京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7号1幢未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。
2019-05-23 00:00:00
罚款33000元整
国家水利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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